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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乡风文明建设助推乡村振兴

2021-11-16 11:07:25 )次浏览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2017年,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同样提出了“乡风文明”。后来,习近平总书记还提出,乡村要实现“五个振兴”,即“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

一、以乡风文明建设助推乡村振兴——加强农村思想文化道德建设

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选择在城里工作。在农民收入增加的同时,一些有关农村的社会问题也显现出来。所以,广大干部群众热切盼望出台相关措施来抵制这些不良风气。

2019年,为了有效遏制农村陈规陋习,树文明新风,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民政部、司法部、文化和旅游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11个部门,共同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 建设文明乡风的指导意见》。为什么11个部委共同印发这个文件?因为,乡风文明涉及方方面面的事情。比如,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领导部门。实现乡村振兴战略还涉及基层,所以中组部也要参与其中。中宣部负责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正能量宣传。此外,中央文明办、教育部、民政部、司法部、文化和旅游部、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也都有自己要负责的一部分。

可以说,《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 建设文明乡风的指导意见》是实现走乡风文明之路的重要文件。该文件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此外,我们还要发挥农民自治作用,通过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高,不断改善农村的精神面貌,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乡风文明建设助推乡村振兴的四个原则。第一,坚持党的领导。我们要把推进乡风文明建设作为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各部门分工落实的工作机制,党领导一切。

第二,坚持依法依规推进乡风文明建设。无论出台什么样的推进乡风文明建设的政策措施,都要符合法律法规,同时,村规民约也要依法依规。

第三,坚持依靠群众。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加强教育、宣传和引导。我们在推进乡风文明建设时要注意对农民的引导和宣传,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反映他们的诉求,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第四,坚持因地制宜。在推进乡风文明建设时,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文化传统相适应,尊重不同民族和区域风俗习惯,充分考虑群众接受程度,不搞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

推进乡风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我们要争取通过3到5年的努力,文明乡风管理机制和工作制度基本健全,农村陈规陋习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亲敬老等社会风尚更加浓厚,农民人情支出负担明显减轻,乡村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实现乡风文明建设的具体措施。第一,发挥村民自治作用,提高群众参与度;第二,加强宣传教育,强化价值认同;第三,加强典型示范,注重实践养成;第四,加强制度保障,实施有效管理;第五,推动工作创新,发挥群众创造性;第六,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二、以乡风文明建设助推乡村振兴——发挥村民自治作用

支持依据村规民约采取约束性措施。县乡两级党委和政府要指导制定或修订村规民约,充实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亲敬老等移风易俗内容。在过去,村规民约可能不太完善,现在,把它充实上。我们知道,每个村都有村规民约,村规民约是从娃娃学起的,并且也要一直遵守。

此外,我们还要在村党组织统一领导下,引导和鼓励村民委员会依据村规民约出台具体约束性措施,对红白喜事大操大办、不赡养老人等进行治理。我们的治理要有正面激励,也要有负面惩戒。我们可以通过教育、规劝、奖惩等措施引导村民遵守相关规定。

比如,出台一些约束性措施不能说一出台就行了,还要通过村民自治的内容让全体老百姓在村民大会投票通过。

发挥农村基层群众组织作用。规范村内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组织运行,完善组织章程和各项制度,广泛开展议事协商,积极组织开展婚丧嫁娶服务、邻里互助和道德评议等活动。在推选农村基层群众组织负责人时,要邀请婚事丧事操办人、敬老爱老机构人员和敬老爱老模范等人员参与。